各行业系统、企事业单位:
物流 师国家 职业资格认证,具有社会覆盖范围广、实战性强和责任重大等特点。为提高我省物流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,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精神,培养合格的物流管理人才,我校特组织《物流师、助理物流师》职业资格鉴定认证培训工作,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:
一、 职业资格名称和技能等级:
物流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助理物流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
二、 适用对象:
总经理、物流总监、物流经理、物流主管、有志于从事物 流管理 工作的人员 .
三、 申报条件 :
助理物流师: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 1 )中专以上学历,有志于朝物流方向发展的人员。
( 2 )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物流师: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 1 )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,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 达规定 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( 2 )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从事物流行业的人员。
( 3 )大专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物 流职业 工作 4 年以上的人员。
四、 鉴定方式:
依照物流 师国家 职业技能鉴定标准,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。
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。物流师、助理物流 师此外另须 进行论文答辩和综合评审。
五、 培训内容:
培训考核课程:依照物流 师国家 职业技能考试标准,分设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知识,并要进行论文答辩。
理论知识:物流职业道德、物流基础知识、社交礼仪知识、相关法律、法规知识、公共关系管理知识。
实务技能: 物品采购、仓储管理、配送管理、运输管理、生产物 流管理 、国际货运管理、物流信息处理。
六、 培训时间:
培训时间:周末班或晚班,二个月。
七、 颁发证书:
学员学完课程,参加由国家劳动部组织的“物流师职业资格”考试。考试合格者颁发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章的“物流师资格证书”、“助理物流师资格证书”。该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号,全国通用,是物流人员上岗的有效证明。
八、 报名手续:
1 、学历证复印件 2 份;身份证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各 2 张;
2 、 1 寸彩照 5 张、 2 寸彩照 3 张。
3 、从事营销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 份。
九、 报名和考试时间:
1、 报名时间:即日起开始报名,培训结束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.
2、 考试时间:上半年 5 月 20 日,下半年 11 月 11 日
联系方式: 0813-8105768 联系人:王老师 刘老师
二 〇 〇 七 年 九 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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